2018年,或将颁发国防服役纪念章?所有当过兵的都有份?
最近,在一些退役军人群流传一个令人激动的消息:2018年,或将颁发国防服役纪念章?所有当过兵的都有份?健在的都有,量大有些偏远地区发到手可能要有一段時间,由军分区、人武部、及民政部门负责统计发放。
背景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2010年5月4日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中有关设立设立国防服役纪念章、卫国戍边纪念章、献身国防纪念章、和平使命纪念章、执行作战和重大任务纪念章,并于2011年8月1日起启用。
国防服役纪念章是颁发给服现役满10年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兵,其中:
服现役满10年以上、不满20年的,授予铜质纪念章;
服现役满20年以上、不满35年的,授予银质纪念章;
服现役满35年以上的,授予金质纪念章。
▲ 国防服役金质纪念章
▼国防服役 银质纪念章
编者按:为所有当过兵的,现役军人、退役军人颁发国防服役纪念章,无论消息是否属实,但确实是大家的期盼。是让军人成为社会尊崇职业的必然举措。是完善人民解放军和国家荣誉体系的必然步骤,是确保能打仗、打胜仗的必然要求。
不仅所有当过兵的要颁发国防服役纪念章,戍过边的、打过仗的、执行过重大任务的,阵亡将士、伤残军人,无论现役还是退役,都应颁发纪念章。
让每一位军人,每一位英雄和他的家庭,成为一个个爱国主义传承的单元,成为一个个精忠报国精神传播的楷模。
让曾经为国拼过命、流过血、出过汗的军人们荣光满满而不是黯然失色。
让失去英雄的亲人,衣食无忧,颐养天年,享受至高无上的荣誉,接受从政府到社会的细致入微的关怀。不能让贫困、孤独、病痛与英雄的亲人相伴。
大家一起努力!
2018年,让我们对曾经为国扛过枪、打过仗、流过血、出过汗的人们更好一点。
▲国防服役 铜质纪念章
▼献身国防 金质纪念章
献身国防纪念章分为金质、银质、铜质三种,其中金质纪念章颁发给军队烈士,银质纪念章颁发给因公牺牲军人,铜质纪念章颁发给因战因公致残军人。
▲献身国防 银质纪念章
▼献身国防 铜质纪念章
和平使命纪念章是颁发给执行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联合反恐、联合军演、援外活动等军事任务的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兵。
卫国戍边纪念章是颁发给在边远艰苦地区服现役的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兵,其中,对在第一、二等级边远艰苦地区累计服现役满1年、不满2年的;在第三等级边远艰苦地区累计服现役满2年、不满4年的;在第四等级边远艰苦地区累计服现役满3年、不满6年的;在第五等级边远艰苦地区累计服现役满4年、不满8年的;在第六等级边远艰苦地区累计服现役满5年、不满10年的,可以授予铜质纪念章。在上述边远艰苦地区服现役时间,累计超过以上相应规定时间2倍以上的,可以授予银质纪念章;累计超过3倍以上的,可以授予金质纪念章。
▲卫国戍边 金质纪念章
边远艰苦地区范围按照总后《关于调整完善高山海岛津贴制度的通知》规定执行。卫国戍边纪念章的颁发对象,应为《纪律条令》施行后仍在第一至第六等级边远艰苦地区服役的官兵。
累计超过相应规定时间2倍或3倍以上的计算方法,可按授予铜质纪念章规定的下限时间为基数。如,《纪律条令》规定在第一、二等级边远艰苦地区服役满1年、不满2年的,可授予铜质纪念章,而授予银质、金质纪念章应分别为满2年、3年。
▲卫国戍边 银质纪念章
▼卫国戍边 铜质纪念章
对间断在上述地区服役的官兵,其在边远艰苦地区服役的时间可作累计。对在不同等级边远艰苦地区之间调动工作的,服役时间可按不同等级边远艰苦地区颁发纪念章规定时间相应的倍数关系进行换算。如,在第一、二等级边远艰苦地区工作半年,相当于在第六等级边远艰苦地区工作2年半。鉴于金质纪念章是最高级别,获得金质纪念章后仍在边远艰苦地区服役的,不再重复颁发。
▲执行作战任务 纪念章
▼执行重大任务纪念章
执行作战和重大任务纪念章是颁发给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单位,以及参战、支前的预备役人员。分为执行作战任务纪念章和执行重大任务纪念章两种,纪念章附章和章体背面分别刻印每次执行作战任务或执行重大任务的具体名称。均由由主章(章体)、附章、略章、绶带以及附件组成。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七十五条规定:“执行作战和重大任务纪念章。颁发给执行中央军事委员会赋予的作战、抢险救灾、反恐维稳、处置突发事件等重大军事行动任务的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兵。该纪念章的具体名称和颁发范围,由总政治部拟定并报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关于“卫国勋章”传闻
近期,网上自媒体传出消息说:军方一直在推动国家为全体参战老兵发放“卫国勋章”,并且在近一两年之内有落实的可能性。
小编的分析是这样的:
一、此消息为主观臆测。虽然两参老兵们期待,但这项工作很复杂,目前还处于有识之士的呼吁和推动阶段。本刊也一直在呼吁,并希望这项工作能尽快推进。
二、关于奖章的名称,“卫国勋章”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建国以来含抗美援朝的15场战争中,有6场是国内战争,并不是卫国战争。这6场战争可参照“解放奖章”,但也不贴切。
三、有一种可能性,也是个化繁为简的办法,那就是本刊也一直在呼吁的,把2011年8月1日起启用的国防服役纪念章、卫国戍边纪念章、献身国防纪念章、和平使命纪念章、执行作战和重大任务纪念章的授予对象扩大到退役军人和曾经的民兵民工。
也有一种可能,参照2011年相关纪念章的模式另行设计办法。无论哪种模式,这项工作应该尽快立项论证。因为老兵们等不起了。
更多内容请浏览本刊《参加唐山、汶川抗震救援、1998年抗洪抢险官兵是否应该授勋?》、《给建国以来,参加过历次战争的军人们授勋,是否应该?》